为规范“五一”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
01
遵守价格法律
遵守价格法律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合理用好法律赋予的自主定价权限。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02
严格明码标价
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服务,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搭售其他商品。餐饮经营者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
03
强化价格自律
经营者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用好自主定价权,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情况合理定价。不能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要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制定霸王条款;不得组织本行业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等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损害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04
规范促销行为
规范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更不得通过签署协议串通涨价或散布涨价信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项目,应先行告知,并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提请消费者予以确认。
05
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商品和服务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各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
据了解,“五一”期间,哈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如遇到价格纠纷或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改正的经营者,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文
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翠
通讯员 张玲
来源:哈密零距离